尊敬的云南映象主题文化小区·城市公园广场业主:
云南映象主题文化小区·城市公园广场房屋按照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约定,已具备交付条件。现定于2017年5月15日起分批交房,现将办理交房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交房地点:
云南映象主题文化小区·城市公园广场项目现场:
2、3、4、1幢位于“1幢1层交房中心”;
9、10、11、13、14、8、6幢位于“6幢1层交房中心”。
二、交房时间:
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31日
为保证交房工作的有序开展,请购房业主按下表通知的时间到场办理。
交付日期 |
住宅 交付幢号 |
商业 交付幢号 |
写字楼 交付幢号 |
车位交付 |
2017年5月15日至 2017年5月16日 |
2幢,9幢 |
2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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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幢,9幢业主所购买的1、3、4号车库车位 |
2017年5月17日至 2017年5月18日 |
3幢,10幢 |
3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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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幢,10幢业主所购买的 1、3、4号车库车位 |
2017年5月19日至 2017年5月20日 |
4幢,11幢 |
4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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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幢,11幢业主所购买的1、3、4号车库车位 |
2017年5月21日至 2017年5月22日 |
13幢,14幢 |
8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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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幢、13幢,14幢业主所购买的1、3、4号车库车位 |
2017年5月23日至 2017年5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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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城市公园广场1、3、4号车库的车位业主办理交付 |
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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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幢,6幢 |
1幢、6幢业主所购买的1、3、4号车库车位 |
2017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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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号库商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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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号车库的车位业主办理交付 |
三、业主接房时需携带的资料:
1、业主(买受人及共同买受人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(购房人为未成年人)等原件(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,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,受托人应携带经公证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);
2、购买人为法人单位的:
①法人本人身份证(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,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,受托人应携带《法人委托书》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);
②含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;
3、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、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购房相关资料原件;
4、办理接房手续时,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或证明文件。
四、维修资金及契税交纳说明:
业主接房时尚需交纳维修资金、契税等款项,具体项目、标准以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为准。
五、商品房交付后需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,以交房现场提示为准。
详情请咨询:0871—65632888、65633777
特此公告!
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